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绍兴分行违规被罚 贷款管理不审慎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浙江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贷款管理不审慎。稠州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商业绍兴慎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银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分行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违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被罚不审,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贷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的浙江;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稠州资料的商业绍兴慎;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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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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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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